案可不是民不举官不究。
但他的责任就是传话,继续说道:“咬死你只是拿着猎枪请那两个朋友鉴赏一下,他们自己玩着玩着走火了。”
“......”
不是,这也行?
孙思哲自然也觉得很扯蛋,但他作为律师,只能给当事人打气。
“这是沈先生的意思。”
郑磊点头道:“我明白了。”
等会见刘勇时,孙思哲还是一样的话术。
对于刘勇而言,沈见新就是大哥的大哥,那话比圣旨还管用。
并且他脑子里并没有去思考扯不扯蛋的事,大佬怎么说,他就怎么做。
他还挺开心,觉得大佬出手,自己肯定能够很快出去。
但出了看守所的孙思哲并没有这样认为,他觉得哪怕是所有涉案人员全部翻供,这件事也不会这样轻易了结。
问题的关键并没有变化,这个案子的性质不同,几乎没有徇私的余地,是所有相关领导都知道的案子。
而沈见新的这种行为,在那些领导眼里是严重的挑衅。
领导的愤怒,有时候可比法规严重。
当然,现在所有人都认为郑磊只是一个混子,他们也都认为这样的人价值是非常有限的,沈见新能这样管己经仁至义尽,算是个非常不错的老板。
孙思哲觉得,也就到此为止了。哪怕口供翻了,市局肯定还是会提交检察院,最后上法庭,且会判下来。
很多事情,在还没启动时,就己经注定了结局。
孙思哲甚至认为沈见新还是太年轻,这里面的道道他看不清,导致现在白费功夫。按他的理解,此时就应该让郑磊刘勇认罪,然后找关系少判点。这样的话,面子就走得通,事情也变得好办了。而不是像现在这样选择硬刚,搞不好郑磊还可能被重判。
沈见新真的看不清吗?
不一定。
或者说,是所有人都没有看清沈见新真正的能力。
接下来,就到了展示一波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