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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当时明月在

大,他过了十几年的这种糟心日子,心中只剩下厌倦,对这种追逐屠戮的厌倦。

甚至,连小时候那种对求生的渴望,都逐渐消磨殆尽。

他永远不明白那些人为什么会对相互残杀乐此不疲,就像那些人永远不懂他为什么会对这样的乐子而感到厌倦。

他终于也变得麻木起来,如果这是一个不去杀人,就要承受被人杀的世道,那他也不妨参与进来,让这一切都快一点结束。

那时,赤链与黑环就成了南楚之地最有名的两条毒蛇。

幸好,黑环并没有他生得好看。

幸好,母夜叉杜大娘看上的是他。

幸好,来抓他的人,是荼蘼。

那夜,乌龙寨的火烧得很大。

寨子里的人逃命的逃命,报仇的报仇,打劫的打劫,这些人,比火还要闹腾许多。

她抓的人,她放的火。

整个乌龙寨,金银无数,她却只拿走了一坛酒。

那夜,只有他们两个,还能沉得下气来,坐在一线天的崖壁上,吹着晚风,喝着酒。

白天,是荼蘼把他绑上山,亲手送进了母夜叉的洞房里。

晚上,却也同样是她割去了绑在他身上的绳子,把他放出来。

当他知道荼蘼抓他并不是为了坐上乌龙寨的第二把交椅,而是为了彻底荡平乌龙寨的时候,他从她的眼中看到了同样的厌倦。

“你和乌龙寨有仇?”

“没有。”

“那是和杜大娘有仇?”

“我若与她有仇,为何却不杀她?”

“那你这么做是为了什么?”

“乌龙寨是九寨十二堂之首,而九寨十二堂的主人笑菩提,却是黑手底下的一条狗。打狗当然要看主人,而打主人则要先打狗。”

“难道你和黑手有过节?”

他惊恐,这世上,还没有一个跟黑手有过节却能活着的人。

“黑手一直想让我做他们的杀手,可一个不能杀人的人,又如何去做杀手?

你知道么,做一个杀手,没有名字,没有脸孔,要一直活在黑暗里,不让任何人知道你的存在。

雇主出钱,杀手办事,两者之间完全不会有任何联系,而黑手就是这中间的牵线人。

可是现在,全天下的人都知道了荼蘼的名字,也知道了荼蘼的样子,他们没有办法再去逼迫一个活在光天化日下的人去做她所不愿做的事。

老子就是要昭告天下,不跟他们混了。”

“他们不会放过你的。”

“那又怎样?反正这天底下也没有什么事是比为他们做事更可怕的了。”

“我们这样的人,生来就在泥沼里,擦不干净了,这就是命。”

“生在泥沼里并不是我们的过错,可若是不逃离,那就是了。

人生嘛,无非就是起起落落落落落,所以才要学着苦中作乐,不是么?”

“那都已经一落千丈了,还能怎么作乐?”

“敬明月。”

荼蘼长饮了一大口酒,一手提着酒坛对上了明月。

明月不仁,明月无心,可天下自在人心。

张子虚接过她手中的酒,也闷了一大口,这是他平生第一次喝酒。

他以前只知道,酒是穿肠毒药,酒是销愁良方,却从不知道,酒就是人,人即是酒。

他没有看到明月,却看到了她。

看着她笑时,他也跟着笑了,他终于看到了明月的样子。

他提着酒坛,对着她,“敬明月。”

这是三年前他被荼蘼抓上山的那天夜里,捣毁乌龙寨后说过的话。

他虽从她的眼中看到了同样的对杀戮的厌倦,不同的是,她还有对生活的无限渴望。

不是春风得意的少年初入江湖时对梦想无畏的追逐,而是一个人久经磨难,在梦想完全破碎后,才明白的该怎么继续生活。

那夜,他还不是很能理解她的话,可是他已经决定要跟着她看看,她所说的逃离到底值不值得。

直到后来有一天,他看到她从外面回来之后背上插着的十二把要命的匕首和源源不断追杀的人,他好像突然明白了。

这天底下没有什么比活得像个人一样更值得去做的事情,不管要承受怎样的苦难,都值得。

她身上的那些刀疤,他每一条都能如数家珍。

一个挨过这么多刀的人,手上居然从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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